他沉默了一小会儿。然后问我是否觉得这样可以找到线索。
“有可能。”我回答。
“你认为凶手不管是谁,他过去来过这旅社?用别的名字?”
“有可能。”
“但不是真名,而且他也不一定非用铅字手印,或许是亲笔签名呢。所以,会有什么结果呢?假设我们非常幸运,真有这样一张卡片让我们撞上,我们得到的不过还是那混蛋的化名,对于确定此人身份并未前进半步。”
“与此同时还可以做另一件事。”
“什么事?”
“把这个区其他旅馆的登记卡都查一查,查半年或一年的。”
“查找什么?还是铅字手印签名的登记卡?
听我说,马特,你知道这需要多少人和时间吗?”
“不是查那种登记卡。让他们找出姓琼斯的客人来。我说的是像闹市彩光大旅社一级的大旅馆,现代化的,高档的。它们象彩光大旅社一样都把登记卡输入了计算机。能在五到十分钟之内将所有姓琼斯的卡片找到,但只有身上戴锡盾牌的人提出要求他们才干。”
“那又能怎样?”
“把这些卡片抽出来,看有没有前面简写为或的琼斯的客人,然后对比一下印上的字母,力争找到线索。线索一旦发现,我不用说你也知道该怎么办。”
他又沉默起来。“我说不准,”他最后讲,“看上去太渺茫。”
“可能是这样。”
“我告诉你我的想法吧。我认为这是浪费时间。”
“这不会浪费多少时间,也不是那么渺茫。乔,如果你脑子里还没有结案的话,你会干的。”
“难说。”
“你一定会干的。因为你认为行凶者不是雇用的杀手就是精神变态的人。若是雇用的杀手,你就想结案不管了,若是精神变态者,你还想等待他再次作案。”
“我不会走那么远的。”
“你昨晚已走了这么远。”
“昨晚是昨晚。看在上帝的份上,我已给你解释了昨晚的情况。”
“既不是雇用的杀手,”我说,“也不是纯属偶然碰上她的精神变态者。”
“听上去你满有把握似的。”
“我的把握是有道理的。”
“请说,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