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下诏举士,规定非治儒术者不取,董仲舒取为上第。这正标志着察举制度的完备与正式确立。这时候,汉朝的统治者已从初期的与民休息、清静无为,转为积极进取,确立以儒家思想为指导原则,并以法治绳之,达到了学术思想、政治体制、知识分子三位一体的结合,使中央集权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。
汉代察举制度有一个重要的特点,就是举士选拔人才与举官提拔官吏没有分开。而且,选举与考课没有区分。
察举的对象既有未入仕者无官职者,也有入仕者现任官吏选举科目的设置,也是对现任官吏的考课内容,总的来看,考试考课是辅助形式,不占主要地位,这说明汉代对选才、任职官吏的考核还未制度化、严格化。
到了东汉光武帝公元25年57年在位时,开始对选拔与提拔的对象,施行授试以职,即进行文字方面的测试,内容有策、经、笺奏章奏文体等,初在部分科目,后向所有科目渗透,考试这一环节变得愈来愈重要,但还是没有占据主导地位。
科考制则是通过设立各种科目公开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,创始于隋,形成于唐,完备于宋,强化于明,至清趋向衰落,历经1300余年,对中国封建社会中、后期的政治、经济、教育、文化观念和社会风尚有重大影响。
隋朝立国后进行改革,废除九品中正制,创建科举考试。隋朝科举考试属初创阶段,为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相结合。每年各州荐举贡士3人入京考试,成绩优异者称秀才。当时仅设志行修谨、清平干济两科,由京官五品以上和地方总管、刺史荐举考生。
隋炀帝即位后,扩大为包括文才、武艺、品德、治能等方面十科,由文武五品官以上荐举,规定有一艺可取即应采录,且随才升擢,同时设进士科,用诗赋、试策进行考试。这是科举制确立的重要标志。
由于科举考试公开进行,有规定的知识结构作为公认的主要录取标准,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平等地公开竞争,尽管此制当时尚不完备,但已显示其选拔人才的一定优越性。科举制度的产生适应了封建社会政治发展的需要,把选用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手中收归朝廷,有利于中央集权制的巩固,被后来历朝所沿用。
以经义八股为考试内容的科举制度发展至清朝,弊端已暴露无遗,清初即有大臣建议改革,但清统治者为推行文化专制主义,将科举考试作为笼络汉族士大夫的手段和禁锢知识分子思想的工具,除分满人、汉人两榜录取以优待八旗子弟外,余皆承明之旧。
乾隆皇帝还指派学者方苞编定明清两朝名家所写八股文,定名钦定四书文,刊行全国,供赴考举子阅读,由于死记硬背经书及八股时文即可应举入仕,故参加科举的考生日增。为限制录取人数,主考者常乞灵于考试命题,致使毫无价值、近似文字游戏的偏题、难题、怪题泛滥成灾,考生为迎合考试命题而寻章摘句,死钻牛角尖,科举考试制更趋僵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