捣烂尸骨用擂钵,
撒播种子用银枪,
酒瓶在她脚边摔碎,
碧绿的玻璃在她手上闪光。
随它去吧,
让牛奶任意流淌,
一直流下去,
流入古老的草场。
我问我能不能把这首诗抄在笔记本上。她咯一笑,笑声轻柔而欢快。“怎么?这首诗能告诉你谁是凶手吗?”
“我不知道它能告诉我什么。我多拿它一段时间,说不定就能猜出它要告诉我什么了。”
“等你猜出它的意思来后,”她说,“希望也能告诉我声。这是夸张写法。我也是隐约约知道我在表现什么。不过。你用不着麻烦抄它。你把它拿走好了。”
“别傻了,这是你的手稿。”
她摇头道:“这诗还没写完,仍需加工。我想把她的眼睛写进去,你若见过金,一定注意过她的眼睛。”
“是的。”
“我原打算用碧绿的玻璃比衬她那双湛蓝的眼睛,这可以首先呈现出形象来,但我下笔时却把眼睛给落了。我想前面几稿里有的,不知是从哪两行之间脱掉的。”她微一笑,“一眨眼就没了。我写上了银枪,碧绿和纯白,却丢了湛蓝的眼睛。”她站起来,把手搭在我的肩头,低头看诗,“怎么,是十二行?我想无论如何也应该是十四行。十四行诗嘛。即使每行不规则,也该有那么多。这里提到的争议,我也不大懂。或许写成无韵诗会更好些。抽筋似地,断断续续,留着空格……”
她继续说下去,不像是对我,更多是自言自语,讨论着这首诗还应做如何修改。“总而言之,你拿着它好了,”她最后说,“这诗离定稿还早着呢。真有意思,打她死后我还没看过这稿子。”
“你是在她死前写的?”
“完全正确。虽然我用蘸笔抄了出来,但我也没认为它已定稿。别的稿子也是这样。誊抄出来便于鉴别和取舍。如果她未被杀害,我会继续完成这首诗的。”
“你为什么停笔,是害怕?”
“我害怕?看来我一定是害怕了。这不幸也能降临到我的头顶,当然,除非我不相信这话它像肺癌,别人也会染上。任何人的死都消减我的生命。金的死是否消减了我的生命?我想没有。看来我还赶不上约翰多恩,与整个人类尚未难解难分到那种程度。或者说赶不上约翰多恩的自我表白。”
“那你为什么把这诗搁置起来呢?”
“我没有把它搁置起来。只是放到一边。我是在桃剔字眼儿,对吗,”她老虑了一下我的问题,“她的死改变了我对她的看法。我想继续完成它,但不想把她的死带入诗中。我已用过多种色彩。不需要再在诗里加入腥红的血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