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到一百零四街之前我们一直在谈论拳击。昌斯谨慎地将车开个大转头,在一个防火栓前停下。他熄火。但未拔出钥匙。“我马上下来,”他说,“先把森妮送到楼上去。”
森妮自从对我说“见到您很高兴”以来一直一言未发。昌斯转到车后面,为她打开门,然后一同走向矗立在本街区正面的两座公寓大楼中的一座。我在记录本上写下它的门牌号码。不到五分钟昌斯便回来重新坐在方向盘后面,我们继续朝市中心进发。
汽车走过五、六个街区,我们谁都没开口。最后他打破沉默:“你不是想与我谈吗?不会与基德巴斯科姆有关吧?”
“不是。”
“我想也不会。那与准有关呢?”
“金达金婻。”
他目不转睛地望着前方,我看不到他的表情有什么变化。他说:“是吗?她的什么事?”
“她想出来。”
“出来?从哪儿出来?”
“从现在的生活,”我说,“脱离她与你的关系。她希望你能同意她……摆脱羁绊。”
车在红灯前停下。他没有回答。绿灯亮了,我们又走了一条街他才说:“她是你什么人?”
“朋友,”
“什么意思?是你想跟她睡觉,还是想娶她?朋友可是个大词儿,其含义十分广泛。”
“我说的只是个小词儿。她就是个朋友,她求我给她帮忙。”
“她让你来给我谈。”
“正是。”
“她为什么不能自己与我谈?我经常见她,这你也知道。她也用不着全城上下打听我的下落。昨晚我还见到过她。”
“我晓得。”
“是吗?那她见我时怎么什么也没讲?”
“她害怕。”
“害怕我?”
“怕你不同意她走。”
“还怕我揍她,毁她的容,基至拿烟头烧她的房吧?”
“大概如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