毛恒德站在案前,手里握着笔,笔尖悬着,没落下去。
首里城邦联议事堂里没点灯。光从高窗落下来,落在案上那张白纸上,把纸照得发亮。墨已经研好了,墨香在堂里散着。
第一条。
尚泰坐在案后。
擅自兴兵。
毛恒德的笔落下去,墨迹在纸上洇开。
萨摩藩主岛津齐兴,于同治二年五月,未经邦联议事会核准,擅自对琉球用兵,违邦联根本法第三条。
他写完,抬起头来。
第二条?
违邦联根本法。
尚泰的手指在案上敲了敲。
邦联根本法,是萨摩自己立的。两百年前,岛津家跟琉球签《掟十五条》,里头写得明明白白,琉球是萨摩的附庸。可附庸也是邦联成员,成员之间不得擅自兴兵。
他停顿了一下。
这一条,是他自己写进去的。
毛恒德低着头写。
岛津齐兴违邦联根本法第三条,擅自对邦联成员用兵,背弃邦联之约。
第三条。
背全体成员议决之约。
毛恒德的笔顿了一下。
王上,这——
邦联议事会于同治二年四月议决,萨摩不得对琉球用兵。岛津齐兴背弃议决,擅自兴兵,是为叛邦联。
毛恒德写完,抬起头来。
第四条?
致使邦联卷入大国战事。
尚泰站起身,走到窗边。
萨摩对琉球用兵,把英人、弗朗基、米粒坚、罗斯全卷进来了。琉球是邦联成员,邦联成员被他拖进战火,这账,得算在他头上。
他转过身。
四条。够了。
毛恒德放下笔,看着纸上那四行字。
王上,这讼状……
怎么?
臣只是觉得,这四条,每一条都是萨摩自己立的约里写下的。
毛恒德的声音有点沉。
罪不在多,在每一条,都是他自己立的约里写下的。
尚泰走回案前,看着那张纸。
他说。
这就是我们要的。
满殿静了一会儿。
尚惇站在一旁,一直没吭声。这时候他开口了。
王上,这讼状拟好了,可它……有用吗?
尚泰抬眼。
王叔觉得呢?
臣觉得……
尚惇沉了沉,手指在袖子里动了一下。
邦联本就是话术,无兵无刑。讼状再言之凿凿,也要有人肯。没人执,这讼状就是张废纸。
尚泰沉默地拿起那张纸,看了看,又放下。
王叔说得对。
讼状没有强制执行力。邦联没有兵,没有刑,没有人能逼萨摩认罪。
他停顿了一下。
可我们要的不是赢。
尚惇愣了一下。
王上的意思是——
我们要的是程序。
尚泰说。
有了程序,萨摩就从宗主权持有者邦联被告主被告,这就是我们要的。
他站起身。
讼状拟好了,得张榜公示。公示七天,凡有异议者,限期具名。
毛允良站在殿角,一直没吭声。这时候他往前走了一步。
王上,讼之不足,继之以兵。
他的声音很硬。
萨摩若是拒不认罪,我们怎么办?
尚泰看了他一眼。
毛卿,你说呢?
臣觉得,该打。
毛允良的手按在腰间的刀上。
萨摩现在乱着,正是好时候。我们若是这时候出兵——
出兵?
尚泰打断他。
我们有多少兵?
毛允良的嘴张了张,没发出声音。
我们有乡勇六千,线膛枪一千,铜炮六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