边界模糊、争议极大、舆情极重、极易引发社会热议。
因此地方层面对案情定性、移诉标准、是否移送检察院起诉,完全不敢擅自定论。
只能层层上报,交由总队终审把关、给出权威移诉意见。
杨天静静坐在书房书桌前,看完整套完整案卷,眼底眸光深沉如水,周身气场愈发肃穆凛然。
窗外日光正好、暖意融融。
可屏幕之上字字句句,皆是人间极致寒凉、极致悲凉。
一室沉静,无人出声。
只剩心底沉甸甸、压得人喘不过气的肃穆与沉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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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房静得落针可闻。
杨天指尖轻轻揉按着眉心,眼底沉凝着前所未有的复杂与沉重。
从警数年,他经手过无数惊天大案、连环凶案、恶性刑案。
血腥现场、连环杀人、蓄意报复、黑恶行凶……
那些案子再凶险、再残酷,他都能一眼看透本质、迅速锁定真凶、铁证定罪、黑白分明。
因为暴力案件最简单——有凶手、有动机、有行为、有因果,法理清晰,是非分明。
可今天这桩案子,是他从业以来,最压抑、最两难、最戳人心的一桩悲剧。
这不是一桩简单的刑事案,这是两个家庭、三条人命的人生崩塌。
袁忠没有杀人。
他没有主观恶意、没有施暴行为、没有教唆轻生。
从头到尾,他只是争吵、冷漠、回避、拒绝不合理诉求。
法律上,无行为、无故意、无过失行凶要件。
可洛芙和一岁幼女,确确实实死在了他面前,死在争吵之后,死在绝望崩溃之中。
最棘手的地方就在这里:
法理看行为,情理看情绪。
一旦情理凌驾法理,舆论、同情、人心,会强行把袁忠钉成“逼死妻女的凶手”。
逼着公安定罪、逼着检察院起诉、逼着法院重判,平息民愤、安抚家属。
可一旦完全遵从法理,无视漫天悲悯,又显得冰冷刺骨、不近人情。
仿佛对一个被婚姻压垮、抑郁崩溃的绝望女性,没有半分温度。
这是所有司法人员最怕的——情与法的极致对立。
感性会让人想判他有罪。
理性却告诉他,法律不能情绪断案。
杨天静坐良久,脑海反复拉扯、博弈、推演。
普通凶杀案,真相即正义。
但自杀型家庭悲剧案,定义权完全掌握在公检法手里。
你偏向情理,就是过失致人死亡。
你偏向法理,就是自主轻生意外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