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安的春雨淅淅沥沥,敲打着外务部谈判厅的青瓦檐角。
而谈判厅内却是一片肃静,长条桌两侧,夏、英、荷、西、俄五国代表的目光在空气中无声碰撞,比窗外的春雨还要凛冽几分。
作为四国和谈的特命全权大使,英国驻长安大使托马斯·贝尔爵士将一份厚重的羊皮纸文件推向谈判桌中央。
“尊敬的尚书阁下、诚郡王殿下,以及各位夏方代表,经四国内阁审慎考量,并基于当前区域局势,我方共同提出此份《关于南洋事务与通商之临时约章》草案。”
“这份草案代表着四国,为了结束当前敌对状态、恢复区域和平和贸易所展现的最大诚意。”
托马斯·贝尔爵士的声音依旧维持着外交官的平稳,但眼底深处那抹竭力掩饰的疲惫与无奈,终究没能逃过章又尊的眼睛。
章又尊缓缓拿起草案,但并未立即翻阅,而是扫过对面的每一张面孔。
与第一轮的谈判有所不同,那时荷、西两国特使尚在加尔各答怒斥英国“背叛”,如今却不得不坐在谈判椅上,做出“审慎考量”,甚至“自愿”参与这场注定屈辱的谈判。
当然,夏帝国的谈判代表也不是一成不变的,在第一轮会谈中摸清了英方的底线后,黄克勤、唐伯谦两人便退出和谈,由刚刚大学毕业的诚郡王韩世珍补缺。
韩士珍,帝国皇帝韩青云的长子,生母皇贵妃高婧仪,生于1829年2月17日,后于1839年8月1日韩青云称帝之时受封诚郡王。
今年(1849年)6月,韩士珍以优异的成绩自长安政经大学国际政治学毕业,旋即进入外务部历练,出任章又尊秘书一职。
此刻,年方二十的诚郡王身着简练的藏青色官服,肩背挺直,面容清俊,但一双沉静的眼眸已初现天家气度,正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对面每一位对手的神态。
对视片刻,章又尊收回目光,示意身旁的书记官译读草案。
随即,低沉的声音在寂静的谈判厅内响起,草案的核心内容清晰得近乎残酷:
第一条,承认现状。
四国正式承认夏帝国对狮门府(新加坡)、西平省(爪哇岛西部)、东平省(爪哇岛东部)、吕宋岛及苏门答腊岛东部(包括巨港、占碑、明古连等地)的主权。
荷兰声明放弃对荷属东印度的一切权利,西班牙声明放弃对菲律宾群岛的一切权利,相关主权移交细节由后续专门协定规定。
草案中使用了“基于当前实际控制及当地民众意愿”的措辞,为日后可能的法律争端埋下伏笔,但主权易手的事实已无可回避。
第二条,划定势力范围。
英国保留对马来半岛其余部分(槟城、马六甲城,与新加坡同属海峡殖民地),以及缅甸、印度的既有权益。
双方约定以马六甲海峡中线及苏门答腊岛中部山脉为大致分界,互不越界挑衅。
夏帝国承诺对英属殖民地不予威胁,英国承诺不再支持任何针对夏帝国的颠覆或敌对活动,包括停止对亚齐等地区反对势力的秘密援助。
第三条,贸易与航行。
在承认夏帝国主权、势力范围及遵守《南洋贸易章程》的前提下,四国商船、军舰在享有狮门府、西平县、泗水县等指定港口的停靠、补给、贸易权利。
夏帝国需做出承诺,对四国商品征收“最惠国”关税,税率不高于对其他国家(暗指法国、美国等)。
同时,四国同意夏国商船、军舰在英属印度(加尔各答、孟买等)、海峡殖民地(槟城、马六甲)及清廷口岸享有对等权利。
第四条,香港中区归属。
英国承认夏帝国对香港西区、九龙半岛的开发建设权,不再从中搅局,但需夏帝国归还香港中区。
第五条,战俘与赔偿。
双方约定在约章正式签署后三个月内,分批交换所有战俘。关于战争赔偿,草案提出“互不追究”,即夏帝国放弃对四国的索赔要求,四国亦不再要求夏帝国赔偿联军损失。
第六条,争端解决与后续谈判。
设立由双方外交官组成的南洋事务调解机构,处理日常纠纷。约定在一年内,基于本临时约章,展开关于更全面、永久性条约的谈判。
草案读罢,厅内落针可闻。
章又尊放下手中的茶杯,目光平静地看向对面的托马斯·贝尔:“贝尔爵士阁下,贵方的草案内容,本官已悉知。”
“然,其中数条,恐难为帝国所接受。”
和谈本来就是如此,托马斯·贝尔倒也不意外,微微倾身:“尚书阁下,请直言。”
章又尊声音不急不缓:“其一,关于主权,必须是明确、彻底、无保留的承认。‘基于当前实际控制’之类的言辞,不应出现在正式约章之中。”
“帝国对上述地域的主权,源于王师光复、民众归心,乃历史之必然,绝非临时现状。”
“另,荷兰、西班牙之‘放弃一切权利’,须以正式国书载明,并公开宣告,不得留有模糊之余地。”
“其二,所谓‘香港中区归属’,恕本官直言,香港岛从来就不属于贵国,更没有‘归属’之说?”
“此条,没有讨论的必要。”
“其三,势力划分,必须以清晰的地理坐标为准,避免未来纷争。”
“苏门答腊岛之归属,应该以全岛为界。亚齐地区之事务,乃是帝国内政,不容任何国家以任何形式‘关注’或干预。”
“其四,贸易固然可以互利,然《南洋贸易章程》乃帝国南洋秩序基石,其原则与核心条款,包括海关、司法、航道管理之权,不容谈判。”
“贵国商船、军舰欲停靠帝国港口,可以商议,但必须遵守帝国章程,不得走私、贩运违禁物品。”
“至于‘最惠国’待遇,帝国亦可允之,然贵国亦需对帝国商品开放对等市场,尤其是印度口岸之准入,需有明确时间表。”
“其五,战争责任必须明确,联军无端启衅,侵帝国疆域,损帝国商民,岂能‘互不追究’?”
“帝国可以不再要求巨额赔款,但战争赔偿绝不能少。”
“另,四国须以正式的外交照会形式,承认各国行为之不当,并对战争造成的损失表示歉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