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风身上,发生诡异的状态,只见他的左手臂膨胀,右手,两腿,肚子等其它部位却干渠,像是皮包骨头,又如同焉了的茄子,甚是可怖。
“噗”
他吐血,体内血液回归原位,身体的各个部位恢复正常,却导致经络逆转,所以才会吐血,此时林风的脸却白了。
“啊风,你没事吧?”周胖子听到动静,赶忙从状态中醒来。
“没事。”林风擦拭嘴角的血丝,蹙眉。这个方法似乎不可行,刚刚,他的左手臂差点爆开,要不是他的精气神被挤压得无法承受,亦无法集中的话,他可能会爆血而死。
他一阵心悸,后背全被汗水打湿了。
“胖子,不用再试了。”他赶忙提醒周胖子,免得对方涉险。
周胖子点头,他知道他说的那个办法不可行。
“咱们另想办法。”
“别想了。”林风摇头,淡金色血液是他们唯一可以代替的东西,连它都不可行,他们身上根本没有其它代替品。
不过,他心里还是有些疑惑,刚刚虽说不可行,但林风却感觉自身全部血液汇聚在一起的时候,那种狂暴的气息,那种威势凛然,让他一阵亢奋。
“我去做饭了,晚上咱们好好喝一顿。”周胖子见没有其它法子,当下也不勉强,反正是迟早的事情,他们踏入灵海境指日可待,不急于一时。
林风点头,见周胖子走后摸着下巴,暗自思索。
“难道是搞错位置了?”他自语,咬了咬牙再次试探。
灵海,为什么叫灵海,是因为勾动的天地精气全汇聚于肚脐眼下三寸的位置丹田,而统称灵海。
可林风刚刚将自身的血液全部凝聚在左手臂的骨文处,他想错了,以为这样可行,能让骨文吸收淡金色血液,而做到想灵海境那般。
这一次,他再次冒险,将全身血液凝聚在灵海之中,不过林风很快发现问题,灵海很一次最多汇聚入十分之二的血液,这听上去似乎很多,但跟真正的灵海相比,却差远了。
“先试试效果。”他自语,而后挥动拳头,隔着地面数米距离狠狠砸落,拳风鼓荡,一只金色的拳影出现,狂暴至极,轰的一声将地面砸出一个深有两米的巨坑。
周胖子在厨房,好巧不巧的,一块石头砸落,直接将他炒菜的锅压得变形,原本是半圆形的锅,现在变成了圆的,不锈钢锅的周边还布满了无数条裂痕,已经破的不能再破了。
他冲上阳台,眼睛都瞪直了,因为阳台的地面出现一个巨坑,那巨坑刚好连通下面的厨房。
“胖子,有效,成功了!”林风出现,将他抱起转了个圈,很是兴奋。
“真真的?”周胖子难以置信,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。
“一百个真,一万个确。”林风脸上洋溢笑容,刚刚试探,虽然成功击出一道拳影,但那汇聚在灵海的血液也被一下子抽空,需要再汇聚血液进去,才能继续发动第二次强攻。
如果死猴子在此,一定会喝斥他们胡来,因为,淡金色血液一旦消耗完,那可是会要人命的。当然,血液这种液体,还是可以补的。
不过,林风他也算是开了先例,还未踏入灵海境却能动用灵海境的神通,也算是罕见了。
“哈哈,太好了。”周胖子大笑,想不到自己一个随口的提议竟然成真,让他很是得瑟。
最终,两人心情大好的下了楼,厨房都差点塌了,只能去外面吃其它东西庆祝了。
夜晚,林风拿出飞剑和宝扇,周胖子惊奇,询问这是什么。
林风告知他这是古武者的伪宝具,好东西来的,是从那找他麻烦的三个古武家族中的两人抢到手的,并把宝扇送给他。
不过,在送之前,林风特意用精气神窥探宝扇中的骨文,又一次同样的感觉,那是一种不好的预感,像是有人偷窥。他持续了半分钟后,便中断了,他暗自猜测,林家等古武家族可能可以通过精神印记来追踪他的位置。
之后,林风用精神气勾动飞剑腾空,可惜依旧不能彻底掌控它飞行。他又连续尝试了不少于百次,可结果却没有改变。
第二天终于来临。
一大早,林风便跟周胖子出现在阳台,两人运行了几次吐息法,一直到中午时分,吃过午饭才前往贵州机场。临行的时候,周胖子给他爸妈留了纸条,告诉他们他去外地探望朋友,可能要十天半个月才回来。
浙江乐清市,机场。
这里人头济济,一片繁华,两道身影并肩而行,都背着书包。
他们不时可以头角峥嵘的人,牛角,山羊角,还有其它形状的角,这些角短的,长的,弯的,螺旋状的,可谓应有尽有。倒不是乐清这边也有变异人类,而是来到此地的变异人,大多都是外地而来,因为,这座城市有着极富盛名的雁荡山。
雁荡山雁王一词在这些天来已经成为热搜,人们无时无刻的不关注着它,因此雁荡山也变得更加出名,有些以往不知道这座山的人,此刻也被吸引关注。
而这些来雁荡山的变异人,几乎是冲着目睹雁王来的,主要是那段视频太让人记忆犹新了,一只大雁肚皮有着一个奇怪的骨文,那骨文似乎很厉害,吸引了变异人的注目。
事实上,不止是变异人们,就是一些古武家族都被吸引了,骨文让他们动容,更不惜手段想要得到。